針對3·15晚會曝光的虛假宣傳酒類治療功效的“聽花”酒,四川、北京等地的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對“聽花”酒企業、門店展開調查,并查扣送檢。記者在成都門店和北京“聽花”酒所謂的品鑒中心進行了探訪。
3月16日凌晨兩點半左右,記者跟隨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來到人民南路四段的“聽花”酒體驗店。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對門店相關人員進行詢問以及相關取證工作,對該門店的宣傳資料、酒品等物品進行了先行登記保存證據。并且通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到局上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調查情況。
成都聽花盛世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我們只負責成都區域,和主公司就是銷售購買關系,或者叫授權經銷關系。我們是從主公司進貨、銷售,和全國的經銷商都是平級。
3月16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位于成都市武侯區人民南路四段的“聽花”酒體驗店,在現場看到,該店門面上已經沒有關于“聽花”酒相關的名稱和任何標識,店內無營業跡象。在北京,記者也前往“聽花”酒的品鑒中心進行了實地探訪。
總臺央視記者 樊一民:在“聽花”酒北京的品鑒中心,目前大門已經關閉,店內沒有看到任何工作人員。
目前,四川、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生產銷售“聽花”酒企業、門店開展調查,查扣“聽花”酒系列酒36225瓶、包裝約6萬套、期刊318本。抽樣送檢品類酒4個,責令商家立即暫停銷售“聽花”白酒及相關產品,并對中國食品雜志社發表“聽花”酒相關內容開展調查。
律師:酒類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 治療功能 “聽花”酒涉嫌違法
此前,3·15晚會曝光了“聽花”酒銷售人員稱該酒有調節性功能、改善心腦血管、抗癌等六大功效,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趙鵬:食品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治療疾病以及預防疾病等功效,其銷售人員以及相應的期刊是對社會公眾群體所做的宣傳,起到了廣而告之,也就是俗稱的廣告作用。
據記者了解,目前“聽花”酒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申請的發明專利只是進入公布階段,并不意味著獲得了國際認可。律師同時表示,即便“聽花”酒最終獲得發明專利,但依然不能用于產品廣告宣傳。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 胡鋼:即使未來相關經營者的專利已經明確授權了,但是因為其專利名稱中含有可能涉及的疾病預防和治療方面的內容,所以這個專利還是不能用于銷售食品中,也不能用于相關食品廣告中。無論是公共媒介廣告,還是現場的店頭廣告,或者是其銷售人員的口頭促銷型廣告。
在3·15晚會節目播出后,多家電商平臺已經下架“聽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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