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商領域,京東自營的運營模式一直備受關注,許多人對其真實的經營方式存在諸多疑問,始終未能獲得確切答案。那么,京東自營究竟存在哪些模式?又該如何區(qū)分所謂的 “真自營” 與 “假自營” 呢?入駐京東自營后會采用哪種模式?其入駐要求和資費標準又是怎樣的呢?接下來,讓我們一同深入探討。
首先,關于京東自營是否為京東自己經營這一問題,多數消費者直觀地認為,京東自營意味著京東負責采購商品并進行銷售,能夠為商品的品質和時效提供有力保障。從法律層面來看,京東與供應商簽訂的是采購經營合同,當供應商將貨品發(fā)至京東倉庫后,貨品的所有權便歸屬于京東,隨后京東借助自身平臺將商品售出。盡管在權屬關系的細節(jié)上并非如消費者所想的那般簡單,但從本質上來說,這種先擁有商品歸屬權再進行銷售的模式,與大眾所理解的 “自營” 概念大致相符。實際上,對于 “京東自營≠京東自己經營” 這一觀點,我們無需過度糾結,待了解京東自營的具體模式后,大家對此便會有更為清晰的認識。
京東自營具體有以下幾種模式:
京東自營標(真自營):這是真正意義上由京東自主經營的模式。京東從各個供應商處采購商品,并將其存放在京東的八大倉庫中,然后銷售給消費者。其識別特征在于,送貨和售后服務均由京東負責提供,這使得商品的品質和時效能夠得到良好的保障,而且售后運費雙免的政策也消除了消費者在售后方面的顧慮,讓消費者無需為售后問題過度擔憂。
京東自營標(合作自營,模式是 FCS):京東自營(FCS)目前在京東平臺上也標注為自營,其運作模式與第一種真自營模式極為相似,同樣是從京東八大倉庫發(fā)貨。但有所不同的是,它使用的是 pop 后臺,其 sku 格式為 100 開頭的 14 位數,這與 pop 新建商品格式一致,而目前新建的純自營商品則是 1000 開頭的 12 位數字,以前舊的 sku 格式還有多種數位較小的形式。
京東自營標(廠商配送):正如其名稱所示,這種模式下的商品由廠家負責配送和售后服務,與真自營模式存在較大差異,反而與 pop 店鋪更為相似。不過,由于其供應商也屬于京東自營體系,因此商品品質仍然具有一定的保證,但主要還是取決于供應商的售后服務能力。在時效方面,與前兩種模式相比會存在明顯差距,畢竟是由廠家發(fā)貨,無法像前兩種模式那樣從全國 8 大倉就近發(fā)貨,所以配送速度會相對較慢。
京東物流標(非自營標,近似自營):pop 店鋪為了追求與自營商品相媲美的時效和打標效果,會選擇將商品發(fā)至京東 8 倉,借助京東的倉庫和配送服務。這種模式作為一種嘗試,在時效上確實能夠與真自營模式一較高下,其主要差異體現在售后服務方面。
那么,入駐京東自營后會采用哪種模式呢?上述四種便是傳統(tǒng) C 端現有的京東自營模式。一般情況下,正常入駐傳統(tǒng)自營的話,默認會采用第一種模式,當然,供應商也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此外,想必不少用戶在搜索某些特殊商品時會發(fā)現,存在一些帶有京東自營標志且由廠家配送,但沒有京東物流標識,也沒有店鋪名字的商品。那么,這類商品屬于哪種模式呢?實際上,這類商品并不屬于傳統(tǒng) C 端的店鋪,也不在上述四種模式之列。它們主要是為眾多 B 端采購客戶服務的,例如銀行、政府、部隊、國企等。這類店鋪就是所謂的京東慧采,它沒有店鋪名字,采購方與供應商通過 sku 碼進行采購下單。關于這類店鋪的詳細信息,在之前的文章中已有多次分享,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往前翻閱查看。
最后,關于入駐京東自營需要滿足的條件以及資費情況。京東自營的入駐主體為供應商,入駐自營基本要求包括擁有公司以及對應商品的商標,同時自身公司需要具備一定的實力等。不過,具體的要求以及資費標準,在此不便做過多詳細的闡述,若有想要入駐自營或者了解更多相關詳情的朋友,可以通過私信與我們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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