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同意支付約30億元和解集體訴訟案。
10月26日,阿里巴巴集團(NYSE:BABA,09988.HK)發布公告,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約合30.87億元人民幣)了結一宗合并股東集體訴訟。在公告中,阿里稱上述和解不構成承認或認定訴訟主張的索賠有任何正當理由,公司否認任何有關過錯、責任、不當行為或損害的指控,達成和解僅為避免進一步訴訟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擾。
據悉,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由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阿里巴巴發起反壟斷調查,部分美國投資者在美國紐約南區法院對阿里巴巴提起集體訴訟,指控阿里巴巴違反了聯邦證券法,就其反壟斷和排他性做法做出了多項虛假陳述,人為抬高了股價,并最終給投資者造成了經濟損失。訴訟指出,阿里采取了排他性做法,“要求或強迫商家只在阿里巴巴平臺上銷售”(即“二選一”),同時懲罰在競爭對手平臺上銷售的商家。經過多輪調解,訴訟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公告稱,該和解協議須滿足多項條件,包括獲得法院批準,并且不構成對訴訟中主張的索賠有任何實質價值的承認或認定。
外媒報道稱,此次和解涵蓋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間持有阿里美國存托股票的投資者,解決了投資者的索賠訴求。原告律師在法庭文件中稱,擬議的協議是“一項非凡的成果”,遠遠超過了類似投資者損失超過100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案中的平均賠償金額。律師強調,如果繼續維持訴訟,阿里巴巴投資者最高可能獲得116.3億美元(約828.81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8月30日,據市場監管總局消息,2021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開展行政指導,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全面自查整改,連續三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從核查和評估情況看,阿里巴巴集團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指導書》要求,全面停止“二選一”壟斷行為,嚴格規范自身經營行為,認真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健全企業合規管理制度,提升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服務水平,合規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網絡零售市場環境得到改善,公平競爭秩序有效恢復,市場發展空間不斷拓展,平臺間競爭活力明顯提高,平臺經濟發展質量和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當時,澎湃新聞記者從阿里巴巴獲悉回應:“對于阿里巴巴而言,這是一個新的發展起點。未來,我們將繼續立足創新,堅持合規經營,加大科技投入,推動平臺經濟健康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公告中表示,阿里巴巴嚴格規范自身經營行為,認真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健全企業合規管理制度,提升平臺內商家和消費者服務水平,合規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總局將為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提供堅實保障。
公開信息顯示,2021年4月,阿里巴巴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開展為期三年的自查整改。
據大智慧VIP,截至10月25日收盤,阿里巴巴港股漲1.27%。報95.350港元/股;美股方面,阿里巴巴漲1.10%,報97.420美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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